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违纪学生可通过自身努力申请解除处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6年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办理,5月30日结束。
二、办理程序
按照《南阳理工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南理工字〔2015〕70号)执行。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处分解除的办理对象主要以毕业班学生为主,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也可遵照执行。
2、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各项手续。
3、申请处分解除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表》,考察期满方可申请解除。
4、各教学院须成立学生违纪处分解除评审小组,对申请处分解除学生的情况逐一进行评定。
5、建立相应监督体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学生处
2016年5月9日
附件:
1、
解除处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