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学生宿舍的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宿舍阵地育人作用,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宿舍文化品位,创建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学生宿舍生活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校生宿舍
二、评选标准
按照《南阳理工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南理工字〔2017〕94号)相关“文明宿舍”评选条件执行(见附件1)。
三、评选名额
各教学院推荐文明宿舍名额(见附件2)
四、评选时间
10月9日——24日
五、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文明宿舍”评选由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根据文明宿舍评选指标和日常工作所掌握的情况推荐或由学生自行申报。
(二)教学院推荐。教学院组织人员,根据平时掌握的材料,对申报的宿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考核,确定拟推荐文明宿舍,数量不高于本教学院学生宿舍分配名额。混合宿舍原则上由此宿舍内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推荐。
(三)学生处复查。学生处对教学院推荐的宿舍进行卫生检查,确定最终“文明宿舍”名单。
(四)公示确认。评选结果将在学生处网站予以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宿舍,被正式评为“文明宿舍”。
(五)奖励表彰。学生处对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文明宿舍”原则上每月评选一次(寒暑假除外),各教学院要重视“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齐心协力做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二)诚实守信,实事求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重在培养,弘扬精神。各教学院要不断开拓思路,采取富有成效的措施,全面加强宿舍文明建设,同时要加强“文明宿舍”的宣传力度,巩固成果,进一步推进良好舍风、校风和学风的建设。
附件:1.“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2. 各教学院 “文明宿舍”推荐名额
3. 各教学院“文明宿舍”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