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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阳理工学院第二届“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6-04-16

各教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青春榜样示范效应和朋辈引领效能,激励广大学子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品德修为,引导青年大学生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栋梁之才,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二)推荐名额

1500人以上的教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1500人以下的教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全校共评选出10名“最美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上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所在年级专业排名前10%且必修课和限选课无不及格课程。

(四)全面协调发展,综合素养优良。具备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心理素质稳定成熟;坚持体育锻炼,体魄强健、身体素质良好,在文体方面具备一定特长或突出表现。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生活习惯文明自律,卫生习惯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在爱国奉献、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六)在校学习生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推荐:违反校规校纪,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的;受到教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各种纪律处分的;存在不文明行为且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有失大学生形象行为的。

(七)已获得往届“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大学生原则上不再参选。

三、评选程序

(一)教学院推荐。各教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开展宣传动员,按照个人申报、材料审核、组织推荐的程序确定初步人选,并深入挖掘本学院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或典型案例。推荐人选信息应在教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要认真填写《南阳理工学院第二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推荐表》(附件1),并撰写2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格式:标题为黑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各教学院于2026年4月29日18:00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申请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材料以“教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推荐”命名,发送至学生处邮箱nylgxsc@126.com。

(二)集中评审。学生处组织校内专家于5月中旬召开评审会,每名候选人制作PPT,进行5分钟内的自我展示,评出10名南阳理工学院第二届“最美大学生”。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领导研究通过,确定最终名单。

(三)表彰宣传。对推选出的10名最美大学生进行表彰,并进行广泛宣传,在全校大学生中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学院要切实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选工作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结合本学院办学特色与学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教学院要严格按照推选标准条件,规范推荐程序,对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政治表现、获奖荣誉等进行全面从严的审核把关。做到材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事迹感人可信,确保选出的典型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教学院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优秀学生座谈交流会、事迹宣讲会、主题分享会等多样化活动,引导广大学生见贤思齐,将榜样力量转化为刻苦学习、锐意进取的实际行动,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的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南阳理工学院第二届“最美大学生”推荐表


                                                            学生处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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