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确保学生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构建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领导班子、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教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
二、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两周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例会组织
1.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领导班子成员主持;
2.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人员将会议时间、地点及要求等通知到参会人员;
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提前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领导班子认真梳理近期工作重点、要点及现存问题,提前做好会议各项工作准备。
四、例会内容
1.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近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情况、重点关注学生近况及采取措施,研判当前学生工作形势与风险点;
2.传达学习上级和学校相关会议精神与要求;
3.总结近期工作,通报各教学院落实学生工作情况;
4.对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中心任务、紧急工作进行安排、提出要求;
5.讨论学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近期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或对策;
6.交流学生工作经验做法,介绍教学院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培育、文化活动品牌创建等方面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7.收集汇总学生反映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学校反馈;
8.其他相关工作。
五、例会要求
1.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提前梳理各教学院近期工作情况,做好工作汇报、交流发言准备;
2.教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须按时参加例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会前向学生处领导请假;
3.教学院党委副书记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组织本学院辅导员落实落细会议工作安排;
4.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新闻撰写、会议纪要及其他工作。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