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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大学生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11-06

各教学院: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大学生202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未参保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特别提醒:特困、低保、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的学生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不在学校缴费参保;在家参保的学生不用在学校继续参保,避免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6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400

三、具体安排

我校大学生202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主要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学生需使用微信扫描识别缴费二维码,进入“学生医保参保”模块,按要求正确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完成线上缴费。

缴费二维码

(一)办理时间

国家参保缴费期截止到2025年1231,学校统一集中办理时间为115日至1120集中办理时间后学生还可个人办理。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在12月底内完成参保登记与费用缴纳,逾期将无法补办。

(二)参保流程

115日至1120日,各教学院进行医保政策宣传(见附件1,组织需要在校参加医保的学生通过微信识别扫描二维码按要求正确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完成线上缴费。已经在家参加医保的学生,给学院负责医保工作的辅导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三)数据上报审核

1120宛城区医疗保障局对已经完成医保缴费的人员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审核数据无误的录入国家医保系统数据有误的反馈给学校重新核对上报

四、医保待遇约束机制

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五、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医保局联合教育部印发的相关通知,大中院校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都应在高校所在地参保。特困、低保、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的学生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的一项惠民工程,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登记缴费工作,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使每一位希望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的学生都能够享受这一待遇,切实保障学生利益。

3.每名学生均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因特殊原因不愿参保的学生,需本人填写《不参保知情声明书》(见附件3)进行知情确认,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4.各教学院要做好学生医保参保情况统计(见附件4),1130日前将统计表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办公室。

5.各教学院需指派专人负责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确保工作信息畅通。各教学院联络员信息(见附件5)电子版于118日前发至邮箱nylgxsc01@163.com,同时联络员加入QQ 工作群542840079,以便工作联系。

联系人:王吉春    联系电话:0377-62076571

附件:

1.大学生医保参保说明和南阳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

2.2026年医保报销政策及报销标准解读

3.不参保知情声明书

4.2026大学生医保参保情况统计表

5.2026大学生医保专干信息统计表


学生处    

2025年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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