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广泛宣传我校在思源感恩、自立自强、勇于担当、刻苦学习等方面涌现的先进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学会感恩、学会做人、学会做事,自2009年以来,我校已连续六年在全校范围举办了“感恩、自强、责任”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给广大学生树立了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传递了正能量,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为推进活动的持续开展,进一步激励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学校决定在全校举办第七届“感恩、自强、责任”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会形式
以各教学院为主体,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取多场次、小规模形式进行。
二、报告会时间
4月9日—4月26日,具体时间由各教学院自行安排。
三、报告会地点
由各教学院自行确定。
四、报告团成员
学校统一选定,简介见附件1。各教学院提出申请,由学生处张老师统一调配;请各教学院在举行报告会前至少提前1天把报告会时间、地点、负责人(老师)信息(见附件2)报送学生处教育科,报告会结束后,把图片、文字资料也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科。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感恩、自强、责任”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激励学生,是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报告会对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教育意义,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亲自指导,为本单位报告会的成功举办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参与,举办1-2场报告会,可自主举办或联合其他学院共同举办,主讲人原则上要为报告团成员,也可根据情况增加本学院事迹突出的学生典型。分团委书记(或指定他人)要亲自做好组织工作,协调确定报告会时间、地点,组织学生按时参加、认真听报告。
(三)深入学习,全员提高。报告会后,各学院要以班级、宿舍为单位,通过座谈会、班会、网上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报告团成员的先进事迹,在学生中掀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积极营造奋发向上、努力成才的良好风气。
(四)认真总结,完善机制。“感恩、自强、责任”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作为我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举措将会持续开展下去,各教学院要在举办好报告会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进一步建立完善榜样育人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平台。
附件1:第七届“感恩、自强、责任”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简介
附件2:第七届“感恩、自强、责任”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开展填报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