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表彰我校在2013—2014学年涌现出的先进学生集体和个人,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奖励暂行规定》和《南阳理工学院优良学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除2014级新生之外的全体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14年10月9日——10月16日。
三、评选办法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奖励暂行规定》、《南阳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考核评选办法》、《南阳理工学院学生个人荣誉评定细则》等规定,各教学院自主制定具体评选办法,初评结果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表彰。
四、名额分配
根据2013—2014学年各教学院除2014级新生之外的在校生总人数进行分配。“优良学风班集体”为各教学院班级总数的30%(按照平均每个班级50人计算);“优良学风示范班集体”为各教学院班级总数的15%;“三好学生”为学生总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为学生总数的3%(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评优评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学院一定要加强领导,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宁缺勿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出师生公认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集体。
2、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2013-2014学年南阳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3-2014学年南阳理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份。
3、推荐名单要按要求公示三天,并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审批表一同于10月16日前报送学生处,同时报送推荐名单电子版(E-mail:nyistxsc@163.com)。
4、对于上报的优良学风示范班集体,要求各学院上报相关评审材料(评审通知、评审过程文字、照片、视频等原始材料、公示通知和评审结果),学校将对示范班集体复查公示后予以确认。
5、要做好评选推荐的宣传工作,充分保障每一名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通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树立和表彰,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学习先进典型,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长成才。
附件: 1、优良学风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优良学风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