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德育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修订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现将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予以印发。
请各高校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仔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有效的工作举措,努力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6月6日
附 件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三 级 指 标 | 标 准 | 得 分 |
基本条件290分 | 德育经费90分 | 经费投入 60分 | 德育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科目(10分),德育经费占财政拨付的事业费和收缴学生培养费3%(满分为50分,每减少0.5%扣10分,最低分为0分)。 | |
经费使用 30分 | 经费使用符合《河南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规定范围(满分为30分,每挪用1%扣3分,最低分为0分)。 | |
专职队伍建设90分 | 配备情况 20分 | 专职德育工作人员的配备符合有关规定(满分为30分,每缺额1%扣0.5分,最低分为0分)。 | |
职称情况 10分 | 专职德育工作人员职称结构与全校干部教师职称结构相当(满分为10分,高级职称比例低于全校干部教师平均水平1%扣0.5分,最低分为0分)。 | |
学历情况 10分 | 专职德育工作人员学历结构与全校干部教师学历结构相当(满分为10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比例低于全校干部教师平均水平1%扣0.5分,最低分为0分)。 | |
培训情况 10分 | 学校有专职德育工作人员的培养培训规划(5分),对专职人员每四年能轮训一遍(满分为5分,接受轮训的人员减少1%扣0.1分,最低分为0分)。 | |
待遇情况 40分 | 学校有规定专职人员各类待遇的文件及措施(10分),专门设立思想政治教育职称评审学科组(10分),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10分)专职人员实际收入与全校干部教师的平均水平相当(满分为10分,收入每减少1%扣1分,最低分为0分)。 | |
兼职队伍建设30分 | 班主任配备情况10分 | 每个学生班级都配备有班主任(满分为10分,每缺额10%扣1分,最低分为0分)。 | |
职称评聘政策10分 | 学校将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经历作为评聘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10分)。 | |
待遇情况 10分 | 学校有规定兼职德育工作人员各类待遇的文件及措施(5分),兼职人员德育工作岗位津贴到位(5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