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激励毕业生在今后工作岗位中做出更大的贡献。现将我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25届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生)。
二、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发至各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道德品质优良,言谈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
(三)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支持学校、教学院及班级的各项工作,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五)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参加国家或河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教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教学院审核推荐。教学院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教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组织填写《南阳理工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4月27日前将推荐名单报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lgxsc@126.com。
(三)学校公示与表彰。学生处对各教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且名额作废,不再替补;发现学生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接受师生的监督,无异议后学校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教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扎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各教学院要利用此次评选活动,充分挖掘优秀毕业生典型,积极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
(三)评选材料要按时报送,优秀毕业生名单须准确无误。
附件:南阳理工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学生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