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假期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学生遵规守纪意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假期指寒假、暑假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五一”“十一”等)。
第三条 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实行“谁留人谁负责”,各用人、留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放在首位,明确分工,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防止学生意外事故发生。
第四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全面掌握留校学生的情况,协调处理留校学生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确保留校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假期期间,各学院应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安全教育和管理。在放假前三至五日,教学院要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放假期间在校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意外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离校学生注意出行安全,确保放假期间与辅导员联系渠道畅通。各教学院要严格审批学生提前请假申请,非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提前离校。放假前三至五日,教学院须要求授课教师严格课堂考勤,并于当日将学生缺勤情况向辅导员反馈。
(二)去向登记备案。各教学院要严格落实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备案制度,对学生假期离校去向、离校返校时间、紧急联系人和家长是否知情等情况在学工系统离返校登记中逐一填写,未填报的学生严禁离开校园。
(三)值班与信息报告。各教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假期值班要求,安排校内值班人员,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值班人员应及时将学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向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四)走访慰问工作。教学院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走访慰问工作,深入了解留校学生的学习、思想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留校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五)返校统计与管理。每学期开学报到期间,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逐一落实未返校学生情况,并于开学第一天12:00前,将《教学院学生返校人数统计表》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六条 假期留校学生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遵守学校的请销假制度,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外出前必须向辅导员请假,明确离校时间和到达地点,返校后及时销假。严禁学生擅自离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提前返校不报告教学院的以及未在学校要求的最后返校时间返校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听从安排、服从管理,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夜不归宿或晚归;
(四)加强防火、防盗、防诈骗、防突发事件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维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学生自行外出期间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七条 寒暑假期间,留校学生除遵守第六条的规定外,不得在校外住宿,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本宿舍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将本宿舍床位租借给他人,中途离校的学生须提前向教学院报备。
第八条 寒暑假留校的学生须按照学校发布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九条 凡发生涉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相关单位未履行相应职责,对意外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学校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学生违反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校将视情况依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