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管理四级零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末端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提升学生安全管理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管理四级零报告制度是在教学院三级会议和班级骨干分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的,报告流程为“班级骨干→班长→辅导员→教学院党委副书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院三级会议是指每周一上午由教学院党委副书记召开的辅导员工作会议、辅导员召开的班长会议和班长召开的班级骨干会议,班级骨干主要包括班委和团干部、宿舍长、学生党员等班级骨干成员。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覆盖范围。四级零报告覆盖学生范围以教务系统中在籍在校学生名单为准,包括学籍异动、第二学位学生、留学生,确保分包到位、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第四条 报告时间。班级骨干和班长上报时间为本周日全天,辅导员和学院副书记上报时间为下周一10:00前。下一级成员全部上报完成后,本级成员方可提交上报,突发事件须当天及时上报。
第五条 报告内容。班级骨干需要上报的信息包括可能引发意外事件的一切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外宿晚归、心理问题、身体疾病、宿舍矛盾、电信诈骗、人际关系障碍、睡眠困难、情感纠葛、违规使用电器、酗酒、学业困难、家庭变故等。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六条 各级上报人员要经常督查信息来源的渠道和真实性,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清楚,特别是加强对班级学生骨干的遴选与管理,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确保末端上报信息及时有效、真实可靠。对于未严格落实制度要求的学生骨干,由教学院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学校作出进一步处理。
第七条 各教学院应精准建立、及时更新学生基本信息台账和重点关注学生数据库,做到异常情况入库及时、处置妥当、跟踪到位。
第八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每周核查通报各学院报送情况,对于未按时报送的教学院要予以督促提醒,仍然执行不力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在学生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