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文件要求,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上报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要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和引领性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我校“优良学风示范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公示。各教学院对拟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要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
(三)评审。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并于5月7日前将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总名单及电子版报学生处,同时报送推荐表。
五、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先进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按照程序工作,对照条件选拔。
(二)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三)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四)先进典型名单必须准确无误,对于书写错误造成无法形成数据上报的情况,由各单位负责解释。
(五)评选材料要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6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3: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推表
学生处
2016年4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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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doc2、
附件2: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3、
附件3: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推表.doc